各位医保朋友:
按照国家和辽宁省医疗保障局的统一部署,我市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将切换到国家和辽宁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我市医保信息系统将于2021年10月20日零时开始停机,停机期间我院将无法办理医保相关业务,请需要办理相关业务的患者朋友们提前做好准备。具体如下:
问:一、停机期间,普通门诊、急诊抢救费用应如何办理?
答:停机期间,职工医保普通门诊个人帐户无法使用,由个人现金支付。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的门诊统筹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本人垫付,后凭相关材料到所属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事宜。急诊抢救费用由本人垫付,后凭相关材料到所属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事宜。
问:二、门诊特慢病(高值药品)如何就医购药?
答:停机期间,门诊特慢病(高值药品)人员发生的费用由个人现金垫付,后凭相关材料到所属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事宜。
问:三、停机期间,参保人员不能办理入出院手续,应如何处理?
答:停机期间,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办理入院的,在我院先录入院内自费系统,待新系统上线后再将入院登记及费用上传至新医保信息系统中。停机期间暂停办理出院,待新系统上线后将费用重新上传至新医保信息系统中再进行出院结算。
问:四、停机期间,转诊转院备案及费用结算?
答:停机期间,转诊转院办理线下备案,由医院医保科出具转诊转院备案单,参保人员现金全额垫付并保留好发票,后凭相关材料到所属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事宜。或参保人员在省内外就医终结时只办理出院手续,暂不办理出院结算,待新医保信息系统上线后,凭转诊转院单到所属医保经办机构补办联网直接结算备案,后回就医地医疗机构协商由自费转为医保。
问:五、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异地安置人员和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在我市停机期间如何就医和备案?
答:停机期间(含参保地停机、就医地停机、异地联网平台停机),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异地安置人员和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暂不支持联网直接结算,可先自费住院,待系统恢复运行后,已有异地备案人员无需重复备案,可与定点医疗机构协商由自费转为医保,也可全额现金垫付凭相关材料回所属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事宜。省内外异地人员在我市异地居住就医,因病需入院治疗的,可先自费收入院,待新医保信息系统上线后,由自费转为医保。异地门诊直接结算在停机期间暂停。停机期间,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异地安置人员和常驻异地工作人员需办理备案的,可凭相关材料到所属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线下备案,待系统恢复运行后,所属医保经办机构将备案信息录入新医保信息系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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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