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召开《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专题培训会
发布日期:2021-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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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6日下午,我院在学术报告厅召开《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专题培训会,会议特邀市医保局基金监管科科长刘成权来院授课。全院职能部门负责人、各临床科室负责人及医保管理员参加了培训。
会上,刘成权科长介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出台背景及主要内容,并列举了一系列已经发生过的违法行为及处理方案。授课中既有理论讲解,又有实际案例,精彩的讲解获得了与会人员如潮的掌声,大家对《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于2021年5月1日正式实施。对于医药机构:分解住院、挂床住院、过度诊疗,重复收费等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违法行为,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约谈有关责任人、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并处以1-2倍罚款;以虚构医药服务项目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退回医疗保障基金并处以2-5倍罚款。视情节严重情况,暂停医药机构相关责任部门6个月以上1年以下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对于参保人:应持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不得冒名顶替,不得转卖药品,视情节严重情况,可暂停参保人员3-12个月联网结算。构成欺诈骗保的,依法交由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最后,王雷副院长强调,医院将全面落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执行和监督,确保《条例》落地见效,全体医务人员要加强对《条例》的学习,遵守《条例》中各项规定,不断提高医院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管理水平,持续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参保患者满意度,切实保障广大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医保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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