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放射性同位素与放射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9号)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部令第3号),按照环保管理相关部门工作要求,从事辐射工作的人员必须参加辐射安全和防护专业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并通过考核持证上岗。6月6日上午8时30分,预防保健管理处在学术报告厅为从事相关放射工作的医务人员进行了辐射安全与防护知识培训。会议由预防保健管理处处长吴文玉主持,副院长杨淑贤、市环保局环境安全辐射应急科科长韩廷军出席培训会,导管室、放射科、手术室、口腔科、放射治疗科等相关科室医护人员全员参加了培训。
培训特聘请辽宁天圆检测有限责任公司高级工程师李恩君主讲。会上,授课专家全面细致讲解了辐射安全和防护基本知识、常用相关标准与技术规范、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制度。辐射防护与安全管理、辐射实践操作均是技术性很强的工作,所有从业人员除专业技术外,还应具备扎实的辐射防护知识和技能,以保护职业人员、公众的健康和环境的安全。培训结束后,所有培训人员进行了理论考核。
这是一次圆满的辐射防护培训,应到83人,实到83人,考试完毕已是中午12时20分。经过近4小时的培训,医护人员对辐射工作中防护的重要性有了新的认识,不仅加强了自身的辐射安全和防护意识,提高了辐射安全与防护理论水平,还进一步掌握了辐射防护的实践操作。本次培训考核全部合格,达到预期效果。
预防保健管理处